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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和整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0 来源:黄梅 阅读:

各科研实验室:

  为切实做好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科研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河南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管理办法》(豫理工实验〔2021〕1号)等文件精神,拟对全院范围内的科研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学院所属科研实验室(包括有研究生开展科学实验的空间)。

  二、检查内容

  根据签订的《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2024-2028),重点检查科研实验室安全制度建立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防火(爆)措施、防触电(辐射、机械损伤等)措施、危险化学品管理、废料(液)处理等。

  三、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自纠(5月20日至5月26日)

  各科研实验室开展安全自查自纠,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请将《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情况表》(见附件1)经于2024年5月27日18:00前提交至医学院实验中(学院楼216室)。本项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无隐患也须提交。

  2.学院检查(5月28日至5月29日)

  学校组织督导组专家对科研实验室安全整改进行检查。

  3.反馈整改(5月30日至6月5日)

  学院在对所有实验室检查的基础上,将检查情况进行归纳整理通报,并督促整改,进一步确保科研实验室安全运行。

  四、具体要求

  1.各科研实验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此次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记录、整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不能及时消除的安全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2.各科研实验室要规范科研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河南理工大学医学院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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