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为了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理工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多样化考查方式方法,德智体全面衡量,突出重点,特别是突出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 在国家A区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1-1.5:1之间。
二、复试机构
1.成立以院长和书记为组长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指导全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成立医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和复试督查小组,对本院复试工作负责。
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1人)缪娟
成 员:(4人)李培富 时洋 沈军生 张雁儒
复试督查小组:
组 长:(1人)李培富
成 员:(4人)时洋 沈军生 李金丽 王振辉
2.成立卫生事业管理专业面试小组,小组设组长1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复试小组成员4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秘书1名。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有关复试项目的考核工作。
三、复试具体方法
复试项目包括:英语考试、专业课考试、英语口语测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1.英语考试:英语考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考试时间1小时,满分为50分。
2.专业课考试:专业课考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以2016年校研究生招生简章上事先公布的为准。
3.英语口语测试:英语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综合能力进行测试(英语口语测试安排在面试环节中进行)。
4.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注重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同时体现个性化和专业特色。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面试全过程录音。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1.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综合成绩=0.5*(初试总成绩/5)+0.5*[(复试英语笔试成绩+复试专业课成绩+复试口语成绩+复试面试成绩)/3]。
2.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监督和争议处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开展本学院研究生复试督查工作。
2.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疑问或申诉,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解释或受理。申诉电话:3986839;
医学院
2017年3月20日
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和复试名单
各位考生:
我校拟定于3月22—3月24日进行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 复试安排 | 地点 |
3月22日全天 (周三) (8:00—18:00) | 考生报到,资格初审 | 研招办(1号综合楼219室) |
3月23日上午 (周四) (8:00—11:30) | 体检 | 新校区校医院 (早晨空腹,凭体检发票、体检表、身份证进行体检) |
3月23日下午(周四) (14:30—18:00) | 英语、专业课或政治笔试(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 北校区医学院225 |
3月24日全天(周五) | 综合面试(学院再次进行资格审查) | 北校区医学院225 |
说明:学院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应届本科生(包括本校应届生)需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学历学籍证明,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凡不按时报到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考生名单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专业 | 专业代码 | 备注 |
1 | 贾娇娇 | 105327370607050 | 公共管理 | 12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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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焦润基 | 106987370706044 | 公共管理 | 12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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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