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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林书香”名师导读之好书推荐第八十一期——《乡土中国》

发布时间:2022-03-21 来源:李婷 阅读:

【内容简介】
    在《乡土中国》中,费孝通对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性本质以及乡土社会的现象与特性进行了描述与阐释。他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论乡土社会:文字在乡土社会中不是必需的;乡土社会格局是由个人为中心的差序格局;乡土社会道德的出发点是克己,没有普遍的道德标准;乡土社会中家族和两性承担了生育之外的事务;乡土社会秩序是靠传统维持的礼治秩序;乡土社会权力结构不产生于横暴权力(冲突)和同意权利(合作),而是产生于社会继替的教化权力(长老统治);乡土社会是血缘而非地缘社会;乡土社会中传统不可反对,但只需承认形式,内容却可以改变,名实分离;乡土社会中人们靠欲望而不是需要行事。
【作者简介】
    费孝通(1910.11-2005.4),生于江苏吴江。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第七、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1930年就读于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后考入清华大学社会学及人类学研究生,师从俄国人类学家史禄国。1936年夏,赴伦敦大学研究院攻读哲学博士学位,在导师马林诺夫斯基的指导下完成题为《江村经济》的博士论文,成为欧洲一些学院人类学学生的必读参考书,也因此在1981年获得英国皇家人类学会授予的人类学界的最高奖——赫胥黎奖。另有代表作《乡土中国》、《生育制度》、《中国绅士》等,回国后先后任教于云南大学、西南联大、清华大学等高校。费孝通被誉为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
【精彩书评】
    “我们有谁认真怀疑过这事实,我们又有谁为这原则探讨过存在的理由?”这是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讲到的一句话。先生站在一个高度客观理性的审视旧中国的乡土社会,把一些我们曾习以为常的东西剥丝抽茧,用专业术语加以描述。但有时候觉得把很有人情味的中国乡村如此分析会不会有一点点机械化。为了加以说明或者说让读者明白,书中很多定义都是非此即彼的,要吐槽好像也可以找到小点。
    这本书不长,但是理解和完全吸收就是两回事了,属于易读难精,在不经意间还能找到哲学的意味。书是以先生西南联大时论文为基础总结而来。其实我觉得这样抽象的书比较难读,在看完一遍再回头翻目录的时候完全是一种仰望的姿态。总的来说本书有几个要点:经验主义、差序格局、无为而治,最后的升华很有水平。从中分出很多相关的词,比如人情社会、同意权力、礼法政治、教化等词语。打出“词语”二字我又想起了先生所说的“词语”。把“文字下乡”作为开始是有原因的。因为记忆和人类的特性与能力,为后面各种社会关系打下了基础。其实我对后记还是很感兴趣的,社会学发展的很艰难,费正清先生为中国乃至世界的社会学都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之所以说有哲学意味,书中探讨了“存在主义”“实用主义”“象征主义”等概念,还有很有逻辑的一句话,大致意思是——开始是为了结束。我琢磨了一下,觉得非常有道理,抚养孩子的目的是为了结束抚养孩子。但以我简单的头脑我只想说,可不可以不生呢?这一点很值得品味。还有很多观点重构了我的思想,比如中国人是自我的,西方国家的人是忘我的。在我从前的观点里,中国人民舍生忘死、无私奉献是很有付出精神的,但是书中说到的不同种类的“仁”还有对自我的要求让我相信中国人民也是复杂的。事实上,每一个民族都是复杂的。在强调秩序与平等的西方的个体反而更加发展出个性,还有“爸爸式统治”这个词我觉得很贴切。
    中国上个世纪前期乃至更远的时候,“皇权不下县”,乡村发展出了适宜生存的活动法则。这些法则有沉疴也有精华,对于现代社会的乡村管理我觉得仍有意义,比如规则的制定等等。中国人民既是灵活的又是比较僵化平稳的,在当年的背景下依然可以很好的生存,但是任何古老的庞然大物也比不过生产力的根本变革。如今,中国乡村仍有教化权力,时势权力和同意权力的存在,但我觉得具体情况更加复杂,属于传统乡村与现代化治理之间的碰撞与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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